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32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21
工作地点: 乌鲁木齐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各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2家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编制外高层次人才32人。现通告如下: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3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编制床位3100张,职工5045人,其中医学博士、硕士1251名,教授、副教授148名,博士生、硕士生导师309名。医院学科种类齐全,特色专科突出,在各种常见病、多发病尤其是疑难重症病抢救治疗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居新疆领先水平,部分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医院开设55个临床科室、11个医技科室,有1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42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39个自治区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医院是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单位,是国家呼吸疑难重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单位,设有国家呼吸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新疆唯一一家具备肺脏、肝脏、心脏、肾脏4项大器官移植资质的医疗机构。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医院:设立于2023年,是一所以呼吸疾病为主、相关专业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养、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主要承担区域内呼吸系统疑难重症疾病的诊疗、科研、教学及人才培养等工作,并提供医养结合、康养、安宁疗护等养老服务。医院核定编制床位800张,一期开设门诊、急诊和病区。其中:门诊开设呼吸、胸外、疼痛等19个专科门诊;设置全疆首家咳喘管理中心、中医针灸治疗室、支气管镜诊疗中心等特色单元。急诊配备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等功能单元。现开设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4个病区),综合内科(2个病区)、综合外科(2个病区)、胸外科、重症医学科5个临床科室,配套医技、辅助科室。2025年将增设医学康养中心、中医康复科、病理科、输血科、健康管理中心和呼吸与危重症(综合)监护室。目前,医院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共建教学实践基地,与新疆第二医学院、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建立教学、实习合作关系,挂牌“新疆第二医学院教学医院”,先后承担新疆医科大学、石河子大学、吐鲁番职业技术学校等多所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任务。
二、引才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编制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编制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七)应聘人员应取得引进岗位所需学历相应的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符合引进岗位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4月7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4月7日(含)后出生。
(九)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原单位不同意应聘人员报考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人才引进原则及程序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制的方式进行。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引才程序主要有: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查、试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引才通告
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分析中心)官网(https://www.xjwsrc.cn)及引才单位官网。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21日。
2.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分析中心)官网(https://www.xjwsrc.cn),注册账户后可进入编制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模块进行报名,上传各类报名材料扫描件。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同时请应聘人员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名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命名发送至引才单位指定电子邮箱,同时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并按顺序排列,至引才单位现场审核。
3.提交材料排列顺序: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编制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表》(附件2)原件。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编制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审考察表》(附件3)原件,需正反打印。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上。
(4)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验证报告,可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5)医师执业证、资格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医疗岗位,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需取得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名岗位及专业相符。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注册后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名者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3)研究生专业类别及专业目录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版)》(见附件4)。
(三)考核
考核环节分为:试工和面试(含学术水平答辩)。
1.试工考核
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试工。试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工结束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工及试工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试工环节为引进考核环节,其间不计薪)。
2.面试(含学术水平答辩)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试工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加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开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引进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含心理测试)
1.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由引才单位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1.引才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引才单位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提交单位党委会研究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分析中心)官网及引才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引才单位组织调查核实,凡违反引才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录人员聘用资格。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凡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才编制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址及电子邮箱
自治区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行政楼二楼232室、RMYYhr@163.com
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医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韶山街北巷100号1号楼209室、tmt1123@163.com
(二)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
自治区人民医院:0991-8560087、0991-8562626
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医院:0991-8150008、0991-8562626
六、纪律与监督
引才工作全程接受引才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七、其他事项
1.引才全过程中有关通告、公示等事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分析中心)官网及各引才单位官网进行发布,引才单位并无电话或短信单独告知义务。
2.引进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分析中心)官网及引才单位官网进行发布。
3.应聘人员务必提供准确无误、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4.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编制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表.xls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编制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审考察表年编制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审考察表.xls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编制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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